PRIVACY NOTICE - Pavilion

隐私保护声明

Urusharta Cemerlang (KL) Sdn Bhd - 200601035038 (754797-U) 以及我们的相关机构、联合控制公司、联号公司、附属公司及商业伙伴(统称“公司”或“我们”),尊重您的隐私。此隐私保护声明(下称“声明”)解释我们根据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下称“法令”)如何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 个人资料
1.1 个人资料是指与您有关的任何资料,并可能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联络详情、财务和银行户头详情、年龄、性别、国籍、种族、婚姻状况、职业以及以音频/视频模式录下的资料(包括录音或录像、闭路电视和照片)。请注意,在此列出的个人资料种类并非详尽的,并可能包括其他个人资料,须视交易或买卖情况而定。
1.2 我们直接向您或间接向第三方收集您的个人资料,例如:
• 当您直接联系我们时,包括通過任何平台或任何方式 ;
• 通过我们过去的交易或买卖 ;
• 通过市场营销计划或活动,例如巡回展、展览会或名片的收集;或
• 通过第三方,例如我们的商业伙伴或推荐人。
1.3 向您索取的所有资料都是您必须提供的,除非另作说明。如果您没有提供必须的资料,我们可能不能:
• 为您提供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及/或
• 处理有关的商业买卖

 

2. 收集和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
您的个人资料将被我们收集、处理和使用,作为其中一些用途如下:
• 为您提供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 若我们认为需要或适当时,进行信用评估或背景审查;
• 就有关产品或服务与您签订或帮助签订相关的合约协议;
• 处理或帮助处理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付款;
• 就有关产品或服务联络您或向您发出通知(例如,交屋、缺陷整改或产业管理和维修,包括交屋后服务);
• 作为某一种产品或服务所特别指定的用途;
• 履行我们做生意的法律、管制和契约义务;
• 作为我们的内部记录、顾客关怀或服务以及顾客忠诚计划;
• 就我们认为您可能有兴趣的产品、服务、即将举行的活动、促销、广告宣传与营销资料联络您;
• 作为市场营销的研究、概况或分析用途;或
• 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其他用途。

 

3. 透露或转移个人资料
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会向以下种类人士(马来西亚国内或国外)透露或转移:
• 在公司内部,包括那些在将来设立者;
• 潜在或真实投资者或任何公司成员的业务或股份(全部或部分)继承人,包括其顾问和代表;
• 我们的业务伙伴,例如:银行和金融机构;
• 由我们委任为我们或代表我们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例如:产业经理、房地产经纪人、印刷、电讯或公用事业公司、活动或培训主办机构以及其他服务提供者;
• 我们的审计师、律师、公司秘书、咨询师与顾问;
• 政府部门、法定机构、行业监管机构、地方议会以及执法机构;及/或
• 我们在法律下(法庭谕令或政府指示)被迫或被要求这样做的任何人士。

 

4. 保安与保存
4.1 我们以打印版及/或电子版把您的个人资料存储在我们的办事处或由我们管理的伺服器或设在马来西亚国内或国外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我们已经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性,包括限制获得授权职员只在需要知道的情况下才能取用,并对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实施相同的保障。
4.2 您的个人资料,只要有需要,我们就会一直保存,以符合在此列明的目的以及遵照法律的现有规定。


5. 网站
我们的网站可能含有与其他网站或网页的链接。我们对这些网站/网页没有控制权, 因此不能对它们负起责任。


6. 取用和纠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6.1 您有权取用和纠正由我们保存的您的个人资料。如果您想:
• 取用、纠正、限制处理或删除您的个人资料(必须遵照适用的法律和合约规定);或
• 在任何时候选择不再接受我们的市场营销或促销资料。

 

联络人 (Ms) Chye Lan
电话号码 +603-2143 8089
电邮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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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我们也将要求,如果您的资料有任何改变,您应该通过上面所提供的联络详情通知我们,帮助我们确保您的个人资料是准确和最更新的。


7. 更改声明
我们保留权利不时更新和修改此声明,而若有任何这种更改将会贴在我们的网站。


8. 争议
若此华文版本的声明与英文版本的声明之间有争议,将以英文版本的声明为准。